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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下讲话: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国旗下讲话: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阅读:7375 次   发布者:管理员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2/3/29 0:00:00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3月26日是第十七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市、区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在3月26日至3月30日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
  为此,我今天讲的题目是《 牢固树立法制观念 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人们常说“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为保证人类社会正常的秩序,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每一个集体都有自己的制度和规则。法律意识是人们对法律或法制的基本看法与态度,它包括了对法律的社会价值观念的评价和对人们行为的合法性的评价,以及法律知识和法律修养。一个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是影响其行为准则的重要因素,也影响着其评判身边人和事的标准。
  一份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四至十八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这说明目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形势非常严峻。两个70%让人触目惊心,也引起了人们的深思:小小的年纪,为何会走上犯罪的道路?也许可以说很多原因,但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未成年人法制观念淡薄。一些中学生因为法制观念淡薄,在做事时不考虑后果,盲目地去尝试;因为法制观念淡薄,不能明辨是非,不能识别善恶,讲所谓的“哥们义气”,为了不伤害所谓朋友之间的感情,不分是非、不管对错地去帮忙;还有一些人因为法制观念淡薄,不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不爱学习,混迹于社会,最终去偷去抢,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也有的人不管自己的家庭经济条件,盲目地攀比,比派头,结果走上了错误的道路等等。
  目前在我们身边,违纪的现象也屡有所见。在我们同学当中也有极个别人不珍惜美好的青春年华,不珍惜宝贵的学习机会,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存在着厌学、打架、吸烟、进网吧等等不良行为,对学校的规章制度置若罔闻,对学生守则不屑一顾,对老师的谆谆教导充耳不闻,自以为是、我行我素,做着危害自己一生的同时也危害别人的事。有的同学可能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只是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经常违纪而不知悔改就会逐步走向违法,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来偷金。” 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的人,很难成为一名守法的公民。
  在此,向大家提出两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学会自我保护
  同学们,无知的人最可怕,无知才会妄为,无知才会导致悲剧,法制观念淡薄,好逸恶劳,贪图享受,以身试法,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古语说得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只有学习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才能分辨是非,识别善恶;只有学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遵纪守法,文明修身,才能有正确的道德选择与正确的道德行为能力。对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该坚决制止,决不含糊。希望同学们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学会尊重自己,尊重他人,懂得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提高分辨是非、区分善恶的能力,遵纪守法,文明修身,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学会创新,同时还要学会自我保护、学会进行正确选择。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我们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一定要学会分析、学会辨别、学会选择、学会拒绝、学会自我保护,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如今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很多,只要你做个有心人,学习法律知识并不困难。
  同学们现在身处的成长时期,阅历相对简单,社会经验不够丰富,鉴别是非的能力也较弱,尤其需要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学习掌握自护知识,有助于增强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犯罪分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具备防范犯罪的意识和能力。青少年只有学会了自护,才能在犯罪侵害发生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临危不惧,运用有效的防卫手段,敢于和善于与犯罪行为作斗争。比如说有人对你有敲诈勒索、威吓打人等不法行为时,一定要把情况如实向家长、老师讲,或者及时报警,千万不能听之任之,一声不吭,要学会保护自己。同行的其他同学也要及时抽身向学校报告,或报警,不能袖手旁观,大家要联合起来共同抵御不法侵害和威胁。
  第二、坚决改正不良习惯,做遵纪守法的人
  青少年充满朝气,思维活跃,喜欢接触新事物,但又思想单纯、幼稚,思想防线薄弱,容易染上不良习气。古人云:“立身成败,在于所染。染苍则苍,染黑则黑”。因此,我们应该坚决抵制不良习气,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和习惯。莎士比亚说过:“纪律是达到一切雄图的阶梯”。我们要实现心中的理想,就应该时刻不忘记纪律这一“阶梯”,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1、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行为习惯。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每个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大家共同爱护。同学们应该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做出在楼道里嬉戏追打、上下楼时互相打闹等威胁着我们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行为,不乱抛乱扔、不损坏公物。同学们还应该爱惜父母的劳动成果,勤俭节约,当花的节约开支,不当花的分文不浪费,着装和发型必须符合学校的规范要求。我们在校的学生,最基本的就是应该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南京市江宁高级中学学生一日常规》。遵守校纪校规,对于维护校园秩序和保证我们教学工作的正常展开,对于我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都至关重要。
  2、要礼貌待人、诚实守信,择友而交。同学之间要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要平等待人,与人为善;要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以强凌弱。一定要慎择友,择良友,要善交益友、不交恶友。大家都知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要与正直、诚实、守信、能够帮助自己上进的人交朋友,不要与对自己道德品行产生不良影响的人交朋友,要坚决杜绝与校外不良人员的来往。面对朋友的要求时,必须保持头脑清醒,以法律和道德为标尺进行衡量,三思而后行,不可随意迁就,否则可能会铸成大错。要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的预防犯罪能力,时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幸福、自由、快乐。
  3、参加有益活动、摈弃不良嗜好。同学们的课余时间应该多参与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一系列有益活动。应该要认识到网上养宠物、大肆购买游戏装备、网上交友等行为会严重危害我们的身心健康、影响我们的学习,所以要求同学们自觉自律、不进网吧,不沉迷于游戏,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购买、不阅读、不观看黄色书籍和音像制品,不去营业性娱乐场所。
  希望同学们从学习和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遵纪守法,自尊、自强、自重、自爱,自觉学法、懂法和守法,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中学生。
  最后要说的是,根据市教育局通知要求,“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期间,将开展“我为校园安全进一言”活动。请同学们结合校园学习生活和对校园安全管理的感受,对校园日常安全工作的教育宣传、管理检查以及有关规章制度、行为准则、规定要求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并自编一句(段)有关校园安全的格言警语,字数在50字以内,请同学们将自己的想法写下来,以班级为单位交到年级主任室,学校将择优通过在橱窗中展出等形式进行宣传。希望同学们通过积极的参与,认真的反思,通过相互启发、警示和教育,从而更加自觉地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学生处 李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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