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校党委的指示与要求,5月28日下午我校第四党支部在福宁路校区六楼党员活动室开展《条例》学习推进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吉波人同志主持,副校长黄宣忠老师应邀出席会议,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会议伊始,支部书记强调广大党员同志要重视党纪学习,以《条例》为重点,认真学习党纪,做到在学践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共产党员优良的作风来自坚定的信仰,不变的初心,共产党员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与自觉。
支部委员张丹凤同志就《条例》“违法犯罪党员纪律处分”内容谈了认识与体会。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第三,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第四,要十分珍惜共产党员这个身份与荣誉,牢记初心与使命。
通过此次《条例》学习会地推动,既可以很好的用好这个犀利的“戒尺”引导广大党员同志主动学规矩,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又能切实加强组织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理向纵深发展。
撰稿:吉波人 校对:王德春 审核:黄宣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