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通图

文明校园

当前位置:首页>>特色发展>>文明校园>>阅览文章

文明城市考察要求

阅读:11075 次   发布者:谢蓉 来源:德育处   发布时间:2019/10/23 18:08:46


中小学实地考察内容

(摘自市文明办印制《文明城市创建项目及标准》(2019年版))

1在显著位置展示学生守则;

2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

3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4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5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

6学校餐厅有“节俭养德”“文明餐桌”温馨提示;

7校门口(接送点)周边有文明交通引导,秩序井然;

8校园、教室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 个主题词宣传,运用学生易于理解接受的方式,在校园显著位置宣传、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校园环境相协调;

9学生熟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 个主题词,小学高年级以上学生能理解基本内涵;

10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省编读本学习使用正常;

11有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的文字、图片、视频等相关资料;

12学生参加社区组织的文体娱乐、慰问帮扶、公益服务等活动;

13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有反映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的文字、图片资料),显著位置宣传展示文明校园创建六个好标准,师生知晓率高;

14学校建有心理辅导室,心理辅导室相对安静又方便进出,设置个别辅导室、团体活动室和办公接待区等基本功能区域;

15心理辅导室应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16心理辅导室应根据学生成长信息记录,有针对性地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或个别心理辅导;

17设有心理健康教育专题橱窗,介绍学校心理辅导室、校外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以及有关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图书、广播电视栏目、微信公众号等;

18校园、教室、食堂、宿舍、楼道、宣传栏、文化墙、校园网等有八礼四仪养成教育内容宣传;

19学生熟知八礼四仪养成教育的内容;

20有反映学校将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活动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团队活动、主题教育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安排以及活动开展情况的文字、图片资料

你对网站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网络管理员联系,建议采用1024*768以上屏幕分辨率浏览

版权所有:南京市江宁高级中学 Copyright © 1999-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信息发布:校务办公室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储老师 留言

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699号  联系电话:025-52173900

苏ICP备05008523    苏公网安备3201150201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