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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性学习”指导教师、班主任职责

“研究性学习”指导教师、班主任职责

阅读:8704 次   发布者:管理员 来源:研发办   发布时间:2000/12/4 0:00:00


江宁县中学“研究性学习”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是“研究性学习”小组活动的具体组织者、指导者、参与者、评价者,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积极的态度投入“研究性学习”的教学活动。
  2、要认真学习新课程计划,明确“研究性学习”的意义、特点、程序、要求,不断提高指导水平。
  3、指导本组学生进行课题论证,并提供可行性的参考意见。
  4、指导、参与学生课题实施方案的制定与评价。
  5、在研究实施阶段,按照学校研发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定期检查和了解研究小组的进展情况、小组成员的参与情况、小组活动记录情况,督促组长作好相应记录,及时反馈到研发办公室。
  6、负责介绍学生“研究性学习”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有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指导其正确运用并尽可能解答有关疑难。
  7、指导学生科学处理资料和数据、正确思考推理、规范撰写研究报告或论文、合理设计成果展示形式。
  8、按研发办公室的安排,参与小组的有关校外走访、调查等活动,确保活动有效、正常地进行和学生的人身安全。要积极组织阶段性交流,参与对研究过程及成果的评价。
  9、研究小组结题后,每位指导教师应至少总结一份比较典型的课题研究案例,上交研发办公室,并作为学校对指导教师考核的依据。

江宁县中学“研究性学习”班主任职责
1、班主任是本班“研究性学习”活动总的组织者、指导者、参与者、管理者。
  2、要认真学习新课程计划,明确“研究性学习”的意义、特点、程序、要求,胜任对本班的指导工作。
  3、在“研究性学习”的准备阶段,要利用班会等班级活动,对学生进行宣传、发动,诱发学生的探究动机,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
  4、班主任应参与组织本班“研究性学习”的分组,确定领导小组成员,注意发挥班级领导小组的作用,协调、管理好学生的自主学习活动。
  5、班主任应根据研发办公室的安排,定期指导本班领导小组进行班级交流活动,使学生的研究性活动更有针对性,更有成效。
  6、在研究过程中班主任应指导学生正确处理好学科学习与研究性学习、课内活动与课外活动等关系,使学科性学习和研究性学习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全面提高本班学生素质。
  7、班主任应将本班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的情况纳入班级常规管理,尤其要加强纪律和安全教育。有关小组外出活动,班主任应建立填写“研究性学习”有关表格制度,并加以检查督促、落实。
  8、班主任在学期结束时,应将研发办公室提供的学生研究情况及评价作为学生操行评定的重要参考,并记入成绩报告单的相应栏目中。
  9、学校每学期将在各年级评选“研究性学习”的先进班级,班主任应指导、鼓励本班学生争创先进。“研究性学习”的开展情况将列为对班级、班主任考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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